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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地勘局第一水文工程地质勘查院商铺 竞价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06   发布人:党办    点击:

安徽省地勘局第一水文工程地质勘查院商铺

竞价招租公告

(项目编号:BB2023CQJ146)

 

受相关部门委托,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网络竞价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出租如下房屋:(详见租赁清单附件一)。

一、资格条件:无。

二、承租条件:

1、承租人租赁的房屋所从事经营的业态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的规定,不准从事违反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规定的业态,不准从事其他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的也业态,不得在租赁房屋内储存化学物品、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租赁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

2、每个标的房屋的承租人需向代理机构支付成交年租金3.2%的交易费。

3、每个标的房屋的承租人需支付650元的评估费。

三、网络报名时间及方式: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14日17:00登录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

四、网络竞价时间:

自由报价期:2023年11月15日9:00 至2023年11月15日

10:00止,自由报价期止自动进入延时报价期,延时报价周期为120秒,最低加价幅度100元/次。(加价次数按年租金计算)

五、竞价保证金:详见租赁清单附件一,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4日17:00。

六、看样时间:公告期内自行看样或预约后安排看样。

七、咨询电话:0552-2055940戴工

看样电话:18196611833欧阳先生

系统技术支持:400-998-0000/2056390

详情见网址:http://ggzy.bengbu.gov.cn 

八、《网络电子竞价竞租人客户端登录系统操作手册》登录http://ggzy.bengbu.gov.cn/fwzx/015001/015001002/20211130/9c240f75-02d2-48a2-a214-e5d381ceb952.html查看

九、《网络报价须知》登录http://ggzy.bengbu.gov.cn/fwzx/015001/015001006/20190531/731c7774-63ec-4912-976a-600c44c7e046.html查看

十、《网络竞价风险告知》登录https://ggzy.bengbu.gov.cn/fwzx/015001/015001006/20221017/a1bcc63b-f443-4ca1-8050-b69107efc41f.html查看

 

 

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6日

安徽省地勘局第一水文工程地质勘查院商铺竞价招租项目标的说明及竞价须知  

标的说明:

一、出租人:安徽省地勘局第一水文工程地质勘查院

代理机构: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标的房屋基本情况:详见租赁清单(附件一)。

三、瑕疵告知:

1、房屋的现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

其具体表现在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时,优先承租权人有权报出与当前最新报价相同的价格,并成为当前的最新报价人,所有竞租人仍可继续加价竞争,直至竞价结束产生承租人。

2、竞租人应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并自行踏勘现场做好尽职调查,如需要查阅、使用标的物相关资料,应在公告期内以书面的形式,向出租人提出询问,并以出租人书面答复为依据,慎重决定竞租行为。

3、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时产生的所有费用及人身安全责任。成交后,承租人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物现状、为由,提出任何异议。出租人、代理机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竞租人应主动查看《网络报价须知》、《网络竞价风险告知》,需认真阅读《网络电子竞价竞租人客户端登录系统操作手册》,并自主操作竞价系统,因竞租人原因导致不能正常参与网络竞价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全部后果。

我方工作人员、技术人员为竞租人提供项目交易过程中的业务咨询和技术协助,但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

5、竞租人缴纳竞价保证金,参与竞价,即视为认可并接受承租条件和标的房屋一切现状,视为认可并接受本项目交易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条款。

四、租赁年限:3年。

五、租金支付方式:按半年支付,每半年的第一个月交清半年全部房租。

六、标的房屋水电:如需办理过户,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自行申请办理过户手续。

承租条件:

1、承租人租赁的房屋所从事经营的行业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的规定,不准从事违反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规定的行业,不准从事其他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的行业,不得在租赁房屋内储存化学物品、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租赁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

2、每个标的房屋的承租人需向代理机构支付成交年租金3.2%的交易费。

3、每个标的房屋的承租人需支付650元的评估费。

竞价须知:

一、竞租人注册及报名方式

竞租人自备电脑在“安徽省市场主体库”(http://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完成认证后,方可参与项目报名,具体方法详见《网络电子竞价竞租人客户端登录系统操作手册(新系统)》第8-12页。

参与竞租的自然人请选择自然人登录,参与竞租法人单位请用

CA登录。

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事指南

https://ggzy.bengbu.gov.cn/fwzx/015001/015001002/20150415/616f98a1-b3d5-4cb2-b069-78fb965c9c86.html

二、报名资料

竞租人报名时,需提交上传如下资料扫描件:

1、自然人:身份证。

2、法人及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法人或其他组织上述材料如为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竞租人应保证上传的资料图片有效、清晰,请各竞租人将上述材料做成一个PDF文件上传至“其他证明材料”中。

三、竞价保证金:详见租赁清单(附件一)

1、竞租人应在公告期(报名期)内使用省市场主体库认证及报名登记时填写的银行账户(两处账户应填写一致),向出租标的对应的保证金账号以转账、电汇的方式足额缴纳竞价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支付宝等其他方式缴款)。

2、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户时间为准,竞租人须确保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报名系统将在公告约定的截止时间自动关闭。

3、如因账户信息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第三方平台支付等原因造成不能参与竞价的,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后果。

4、承租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缴清首次租金、交易费、评估费后,自动退回原转入账号。未成交人的竞价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全额退回原转入账号。

四、承租人确定方式

1、本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有效最高报价者成为承租人(有效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起始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拍卖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有效最高报价。)

特别注意:竞价自备电脑,操作系统建议使用windows 7及以上版本操作系统,1366*768及以上分辨率,配备2G以上内存,2M以上有线宽带网络,请务必使用微软IE10、IE11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采取其他浏览器可能导致电子竞价系统无法正常竞价,责任由竞租申请人自行承担

2、《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点:登录竞价系统领取;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法人单位直接签章领取,自然人下载打印后签字再扫描上传至系统,已办理CA锁的可直接电子签名领取。

五、履约保证金

1、承租人需向出租人缴纳成交年度租金的10%履约保证金(按实际成交计算取整)。收到履约保证金后出租人为承租人开具一般收据。

2、租赁期内,因承租人原因需动用履约保证金的,承租人需在缴纳下一期租金时将履约保证金充实至原数额。

六、关于合同签订

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30日内,承租人应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人向出租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并将首次租金、交易费、评估费支付到代理机构账户(收到交易费后由代理机构开具交易费发票),履约保证金由出租人开具一般收据,租金由出租人开具一般收据。

租金按半年支付,每半年的第一个月交清半年全部房租。一次性缴至出租人指定账户(以承租人租金到达出租人指定账户为准)。收到租金后,出租人为承租人开具租金一般收据。

七、关于房屋交付和收回

1、承租人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缴清所有款项后,出租人在30日内将标的房屋清场后,并以现状为准交付给承租人。

2、出租人于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将房屋按现状及“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交付给承租人,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后视为交付完成。出租人应保证租赁场地交付承租人之前的水、电、燃气、暖气、通讯、收视、互联网、卫生、物业管理费等费用予以结清。

3、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承租人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之日起10日内返还该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搬离属于承租人的有关设施设备及财物并保持场内建筑的完好状态,且不得向出租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逾期未搬离的,出租人有权自行处理,涉及相关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对房屋的装修装饰无偿归出租人所有。

4、承租人交还出租人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装潢的最终使用状态,不得故意破坏,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

八、关于经营管理

1、承租人利用房屋的外墙设置广告、招牌等,须将方案经相关执法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设置的广告、招牌必须用于自身经营。禁止私自在住宅楼的外墙、屋顶设置广告、招牌等,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2、承租人承担其自身消耗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及电量增容、气、热、通信、网络及“创城”、“创卫”大气治理等政府统一部署的各项工作所产生的各项费用。房屋的物业管理费、停车费等由该小区物业公司按规定收取,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自行协调与小区物业管理相关的日常工作。

3、承租人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的,应经过出租人同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承租人按照向出租人提交的装修方案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须遵守蚌埠市相关部门规定施工,经相关政府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承租人装修不得改变原房屋整体结构和房屋外观,不得在承租范围内及周边建设其他建筑物。装修必须符合安全、环保、消防等相关要求,手续由承租人自行办理,正式营业前应向出租人提交相关验收合格证明。

九、其他约定

1、承租人应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10日内无条件返还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双方验收认可后在移交清单上签字盖章,视为房屋实际返还时间。承租人拒不按约交房的,承租人除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出租人还有权采取停电、停水、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等措施,承租人将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

2、返还房屋时,承租人应付清房屋使用期间所欠出租人及其他各项应缴费用。如拖欠水、电、气等其他费用,出租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 租赁期间费用承担

(一)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由出租人依法交纳。

(二)租赁期间,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暖气、通讯、收视、互联网、卫生、物业管理费以及房屋、附属物、相关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费等所有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并直接向有关管理单位交付。

4、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出租人应保障该房屋及附属设施主体结构交付时处于安全适用状态,房屋主体结构由出租人负责维修,其他由承租人负责维修并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属于出租人维修范围的,出租人应在接到承租人书面通知后十日内组织维修,也可委托承租人代为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属于承租人维修范围的,承租人也应在发现后十日内组织维修,承租人拒不维修,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阻拦出租人维修的,视为承租人违约,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使用过程中的日常维护、安全管理由承租人负责,因之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二)承租人如对房屋进行室内外装修,须事先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此施工如需向政府相关部门报批,可以以出租人的名义申报,但报批、验收工作及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出租人应积极予以协助。对于承租人装修、装饰、改善和增设的他物,出租人不承担维修义务。

(三)承租人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附属设备,因承租人原因造成毁损灭失或发生故障的,由承租人负责修理、更换或按市场价赔偿,具体方式由出租人决定;承租人拒绝的,出租人有权自行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自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承租人承担。

5、房屋的转租

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所承租房屋,承租人因擅自转租、分租、出借所承租的房屋,导致房屋损毁、灭失的,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承担维修赔偿责任;与第三方发生纠纷的,出租人概不负责。

6、合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三)因自然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因上述原因而解除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计算,多退少补。若因前款第1、2项解除合同,对该房屋装修、装饰所获得的拆迁补偿由承租人享有。

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一)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后20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交付的房屋危及人身安全的。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一)未按约定期限支付租金达20日的;

(二)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三)擅自装修、装饰、拆改变动房屋或改变其主体结构的;

(四)转租、分租、出借、转让该房屋或以其他方式将该房屋让与他人使用的;

(五)利用该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六)逾期20日未支付按本合同约定应当由其承担的费用的;

因上述情形解除租赁合同,承租人在租赁房屋内添置的装修装饰资产无偿归属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自出租人终止合同的通知到达承租人时,本合同立即终止。

十、澄清答疑期及方式

1、竞租人如对本交易文件及其附件或交易公告有疑问,应在公告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之前,以扫描件的形式(不得署名)向转让方或代理机构提出。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竞租人必须将扫描件与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送至306685878@qq.com邮箱

2、出租人可对交易文件、公告进行澄清、答疑、更正或更改,并在网站上发布相关信息(网址:http://ggzy.bengbu.gov.cn),该公告内容为出租公告的组成部分,对竞租人具有约束力。竞租人应主动上网查询。出租人、代理机构不承担竞租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3、在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出租人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十一、免责条款

1、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竞价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除竞租人自身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

(一)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电子竞价系统;

(二)电子竞价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三)电子竞价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四)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五)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电子竞价系统无法运行;

(六)其他无法保证交易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

2、出现上述情形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应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报告。经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批准,采取以下处理办法:

(一)项目暂停,待电子竞价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测试后,再恢复电子竞价系统运行并重新在系统中实施暂停的项目;

(二)项目终止,待电子竞价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测试后,再重新发布公告。

3、出租人有权在延时竞价开始时间前终止或中止本项目的交易活动,出租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责任和违约处理

1、发生下列事项,出租人有权取消承租人的承租资格,承租人所缴竞价保证金先用于支付双方应向代理机构缴纳的交易费,剩余部分用于对出租人的补偿,不足部分出租人有权追偿。

1)承租人对提交的登记材料弄虚作假的。

2)经监管部门查实受让人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的。

3)承租人不按约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5)承租人不按期缴纳首次租金、交易费、评估费的。

2、发生下列事项,出租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收回租赁权,承租人所缴履约保证金、剩余租金不予退还,且不承担承租人任何补偿。

1)承租人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或未按期补足履约保证金达30日以上的;

2)不满足创城、创卫、大气治理等政府统一部署工作要求且在规定整改时间内未落实整改的;

3)承租人擅自改变承租房屋的用途的;

4)承租人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及附属设施的;

5)承租人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转借给第三人的;

6)逾期30日未支付租赁合同约定应当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的;

7)承租人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的。

3、其他违约责任

(一)承租人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租金外,每逾期一天,应按500元/月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

(二)承租人有本合同第九条第三款第2、3、4、5项约定情形之一的,除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外,还应向出租人支付3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若对方遭受的损失数额超过违约金数额的,还应赔偿该超过部分。

(三)承租人有本合同第九条第三款第6项约定情形的,除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外,承租人还应补交齐所有的费用、滞纳金、罚款等款项,否则,出租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扣除;给出租人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予以赔偿。

(四)租赁期内,出租人需提前收回出租房屋的,应提前30日通知承租人,退还剩余租赁期对应的租金,并向承租人支付1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租赁期内,承租人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0日通知出租人,且应向出租人支付1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五)承租人未在第五条第2款约定期限内返还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的,自约定期限届满次日起,每逾期一天,承租人应按租金的0.1%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

(六)承租人未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出租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承租人应予以补齐。

十三、交易费

承租人需向代理机构支付年度成交年租金3.2%的交易费。

             

安徽省地勘局第一水文工程地质勘查院

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6日


附件一

标的

位置

房屋编号

面积(㎡)

所在楼层

起始价

(万元/年)

保证金(万元)

户名: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蚌埠龙湖支行

1

治淮路563号

治淮路北门面15号

15

1

1.2

0.2

账号:1280601021000170468082056

2

治淮路563号

治淮路北门面14号

15

1

1.2

0.2

账号:1280601021000170468082057

3

治淮路563号

治淮路北门面11号

15

1

1.2

0.2

账号:1280601021000170468082058

4

治淮路563号

治淮路北门面12号

15

1

1.2

0.2

账号:1280601021000170468082059

5

治淮路563号

治淮路北门面10号

24

1

1.8

0.2

账号:1280601021000170468082060

6

治淮路563号

治淮路北门面9号

12

1

0.96

0.2

账号:1280601021000170468082061

7

治淮路563号

治淮路北门面2号

15

1

1.2

0.2

账号:1280601021000170468082062

8

治淮路563号

治淮路北门面8号

15

1

1.2

0.2

账号:1280601021000170468082063

9

治淮路563号

治淮路北门面7号

15

1

1.2

0.2

账号:1280601021000170468082064

10

治淮路563号

小红楼门面2号

94.34

1-2

7.32

0.7

账号:1280601021000170468082065

11

治淮路563号

小红楼门面1号

291.18

1

9.72

0.9

账号:1280601021000170468082066

12

治淮路563号

治淮路北门面4号

15

1

1.2

0.2

账号:1280601021000170468082067

13

治淮路563号

治淮路北门面3号

30

1

2.4

0.2

账号:1280601021000170468082068

14

治淮路563号

治淮路北门面1号

15

1

1.2

0.2

账号:1280601021000170468082069

15

治淮路563号

治淮路北门面6号

15

1

1.2

0.2

账号:1280601021000170468082070

16

治淮路563号

治淮路北门面13号

40

1

3.24

0.3

账号:1280601021000170468082071

17

治淮路563号仓库

地质东院院内

50

1

0.9

0.2

账号:1280601021000170468082072

18

治淮路地质南院

治淮路南门面1号

10

1

1.08

0.2

账号:1280601021000170468082073

19

治淮路地质南院

治淮路南门面2号

30

1

2.4

0.2

账号:1280601021000170468082074

20

治淮路地质南院

治淮路南门面3号

8

1

0.84

0.2

账号:1280601021000170468082075

21

治淮路地质南院

治淮路南门面4号

60

1

6

0.6

账号:1280601021000170468082076

22

治淮路地质南院

地质西院门面1号

30

1

2.16

0.2

账号:1280601021000170468082077

23

治淮路地质南院

新淮路北门面1号

48

1

3

0.3

账号:1280601021000170468082078

24

治淮路地质南院

新淮路北门面2号

40

1

2.4

0.2

账号:1280601021000170468082079

25

治淮路地质南院移动机房

地质招待所(新)601号

30

6

1.824

0.2

账号:1280601021000170468082080

 

请务必使用微软IE10IE11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采取其他浏览器可能导致电子竞价系统无法正常竞价,责任由竞租申请人自行承担。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被授权人姓名)        (身份证号)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贵单位组织的安徽省地勘局第一水文工程地质勘查院商铺竞价招租项目(BB2023CQP146)中,以我单位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竞租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姓名):          联系电话:              

      

202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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